在5月15日举行的第五届“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北京专场上,首创环保董事会秘书邵丽表示,全面注册制时代,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投资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在信息获得、公司决策参与、公司监督和分红等方面可能都是处于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较低,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监督权等权益的保护,是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首创环保深耕环保行业二十余载,公司在城镇水务、固废环境、工业大气、资源能源、生态治理等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效、经济、绿色的解决方案,总资产达到千亿规模。邵丽结合首创环保在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分享了她的一些经验:
(相关资料图)
一是做好顶层规划,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设计。在构建中国特色估值体系背景下,国企、央企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在注册制运行日渐成熟、创新制度的搭建逐步完善的市场背景下,后续首创环保的发展将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重心,从之前的注重“速度”的增长,变为注重“质量”的提升。
在此背景下,公司深入研究资本市场估值逻辑体系。同时,进一步对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塑造方向和业务发展、发展改革方向进行探索,明确了价值管理的基本思路,凝聚了管理层共识。
二是对标高价值指标开展业务经营和围绕创新发展形成首创特色发展逻辑。2023年是检验首创环保“集团化”重组融合成果的关键一年。2023年公司将以“质提量增”为工作总基调,聚焦“攻坚、提质、增量、创新”四个核心,统筹推进各项经营工作,对标高价值理念。
邵丽透露,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情况,拟开展公募REITs扩募工作,并已上报至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及相关监管机构。在扩募机制的推动下,公司可以进一步形成“开发→培育→盘活→再开发”的投融资良性循环,在项目培育成熟后,通过REITs扩募和购入资产来实现“资产上市”,提升资产的流动性,同时也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项目端的现金红利。
三是持续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对标一流企业,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形成公司治理溢价。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党委把方向和核心领导作用。2022年公司按照ESG相关标准调整披露体系,披露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在实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ESG报告向投资者展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前景。同时公司以ESG投资主题为牵引,开展ESG指数研究与评级提升工作,着力构建“监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ESG评价—ESG投资应用”的闭环,促进公司ESG管理提升。
邵丽认为,全面注册制下资本市场是“信心+信息”的市场,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极为重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能够让投资者更准确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从而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来访、回答咨询等,公司已连续7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级最高级A级评价。
四是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教育。在中小股东投资者保护方面,公司从机制上保障中小股东行权诉求。充分响应投服中心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诉求,更好地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价值传播方面,持续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深度交流,公司通过e互动平台、邮箱、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度的交流,同时公司还积极邀请关注公司的个人投资者参观、调研公司,对于个人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定期向管理层进行反馈,保证合理合规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有效地传递,共同助力公司发展。
公司自2000年上市以来,已连续实施现金分红22次,累计现金分红81.39亿元,分红率46.36%,2021年公司现金分红7.34亿元,2022年拟分红9.54亿元,以真金白银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保持一定分红比例,继续保障中小投资者基本投资收益权。
“只有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树立投资者保护的理念,才能真正从投资者的利益和需求出发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不仅是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是保护了上市公司的利益。”邵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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